重庆妙珠律师事务所 / 国法网 / 中法网  律师业务在线办理官网 办公邮箱   |   机构概述   |   联系方式   |   帮助中心   |   使用协议
  • 官网首页
  • 刑事图书馆
  • 专项法律事务
  • 法律文书定制
  • 法律顾问
  • 刑事辩护
  • 诉讼与仲裁
  • 法律咨询
  •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服务大厅 > 诉讼代理 > 民事诉讼 > 正文
    案由:铁路运输损害纠纷
    律师业务统一代码: 5001002017070647
    律师费:提交办理单后计收 单位:/审级
    快捷办理
    第一步:填单 第二步:受理
    扫一扫,提交办理单(帮助 律师研判案情,计费并反馈
    【铁路运输损害纠纷定义】:铁路运输损害纠纷,是指因铁路运输损害而产生的民事纠纷,包括人身损害、保价货物损失的赔偿、第三者责任造成旅客伤亡的赔偿等。
    【关键词】:铁路运输,损害纠纷

    铁路运输是一种陆上运输方式,以两条平行的铁轨引导火车。铁路运输是其中一种最有效的已知陆上交通方式。铁轨能提供极光滑及坚硬的媒介让火车的车轮在上面以最小的摩擦力滚动。这样,在火车上面的人会感到更舒适,而且节省能量。如果配置得当,铁路运输可以比路面运输运载同一重量客货物时节省五至七成能量。而且,铁轨能平均分散火车的重量,令火车的载重力大大提高。

    一、法律规定

    1、实际损失的赔偿范围

    “实际损失”,是指因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导致货物、包裹、行李实际价值的损失。铁路运输企业按照实际损失赔偿时,对灭失、短少的货物、包裹、行李,按照其实际价值赔偿;对变质、污染、损坏降低原有价值的货物、包裹、行李,可按照其受损前后实际价值的差额或者加工、修复费用赔偿。货物、包裹、行李的赔偿价格按照托运时的实际价值计算。实际价值中未包含已支付的铁路运杂费、包装费、保险费、短途搬运费等费用的,按照损失部分的比例加算。

    2、铁路运输企业的重大过失

    “重大过失”是指铁路运输企业或者其受雇人、代理人对承运的货物、包裹、行李明知可能造成损失而轻率地作为或者不作为。

    3、保价货物损失的赔偿

    “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不超过保价额。”是指保价运输的货物、包裹、行李在运输中发生损失,无论托运人在办理保价运输时,保价额是否与货物、包裹、行李的实际价值相符,均应在保价额内按照损失部分的实际价值赔偿,实际损失超过保价额的部分不予赔偿。如果损失是因铁路运输企业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不受保价额的限制,按照实际损失赔偿。

    4、保险货物损失的赔偿

    投保货物运输险的货物在运输中发生损失,对不属于铁路运输企业免责范围的,,由铁路运输企业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向托运人或收货人先行赔付后,对于铁路运输企业应按货物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公司按照支付的保险金额向铁路运输企业追偿,因不足额保险产生的实际损失与保险金的差额部分,由铁路运输企业赔偿;对于铁路运输企业应按限额承担赔偿责任的,在足额保险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向铁路运输企业的追偿额为铁路运输企业的赔偿限额,在不足额保险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向铁路运输企业的追偿额在铁路运输企业的赔偿限额内按照投保金额与货物实际价值的比例计算,因不足额保险产生的铁路运输企业的赔偿限额与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追偿额的差额部分,由铁路运输企业赔偿。

    5、保险保价货物损失的赔偿

    既保险又保价的货物在运输中发生损失,对不属于铁路运输企业免责范围的,由铁路运输企业承担赔偿责任。

    6、保险补偿制度的适用

    《铁路货物运输实行保险与负责运输相结合的补偿制度的规定(试行)》(简称保险补偿制度),适用铁路法实施以前已投保货物运输险的案件。铁路法实施后投保货物运输险的案件,适用铁路法的规定,保险补偿制度中有关保险补偿的规定不再适用。

    7、逾期交付的责任

    货物、包裹、行李逾期交付,如果是因铁路逾期运到造成的,由铁路运输企业支付逾期违约金;如果是因收货人或旅客逾期领取造成的,由收货人或者旅客支付保管费;既因逾期运到又因收货人或旅客逾期领取造成的,由双方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铁路逾期运到并且发生损失时,铁路运输企业除支付逾期违约金外,还应当赔偿损失。对收货人或者旅客逾期领取,铁路运输企业在代保管期间因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的,由铁路运输企业赔偿。

    8、误交付的责任

    货物、包裹、行李误交付(包括被第三者冒领造成的误交付),铁路运输企业查找超过运到期限的,由铁路运输企业支付逾期违约金。不能交付的,或者交付时有损失的,由铁路运输企业赔偿。铁路运输企业赔付后,再向有责任的第三者追偿。

    9、赔偿后又找回原物的处理

    铁路运输企业赔付后又找回丢失、被盗、冒领、逾期等按灭失处理的货物、包裹、行李的,在通知托运人,收货人或者旅客退还赔款领回原物的期限届满后仍无人领取的,按无主货物的规定处理。铁路运输企业未通知托运人,收货人或者旅客而自行处理找回的货物、包裹、行李的,由铁路运输企业赔偿实际损失与已付赔款差额。

    10、代办运输货物损失的赔偿

    代办运输的货物在铁路运输中发生损失,对代办运输企业接受托运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与铁路运输企业签订运输合同托运或者领取货物的,如委托人依据委托合同要求代办运输企业向铁路运输企业索赔的,应予支持。对代办运输企业未及时索赔而超过运输合同索赔时效的,代办运输企业应当赔偿。

    11、人身伤亡的赔偿范围

    因铁路行车事故及其他铁路运营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包括旅客伤亡和路外伤亡。人身伤亡,除铁路法列举的免责情况外,如果铁路运输企业能够证明人身伤亡是由受害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不应再责令铁路运输企业承担赔偿责任。

    12、铁路旅客运送责任期间

    铁路运输企业对旅客运送的责任期间自旅客持有效车票进站时起到旅客出站或者应当出站时止。不包括旅客在候车室内的期间。

    13、旅客伤亡的保险责任与运输责任

    在铁路旅客运送责任期间发生旅客伤亡,属于《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规定的保险责任范围的,铁路运输企业支付保险金后,对旅客伤亡不属于铁路运输企业免责范围的,铁路运输企业还应当支付赔偿金。

    14、第三者责任造成旅客伤亡的赔偿

    在铁路旅客运送期间因第三者责任造成旅客伤亡,旅客或者其继承人要求铁路运输企业先予赔偿的,应予支持。铁路运输企业赔付后,有权向有责任的第三者追偿。

    15、索赔时效

    对承运中的货物、包裹、行李发生损失或者逾期,向铁路运输企业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适用铁路运输规章180日的规定。自铁路运输企业交付的次日起计算;货物、包裹、行李全部灭失的,自运到期限届满后第30日的次日起计算。但对在此期间内或者运到期限内已经确认灭失的,自铁路运输企业交给货运记录的次日起计算。

    二、常见问题

    1.你们律师收费贵吗?有优惠吗?

    答:我们按重庆律师收费标准从高计费,而且有最低收费限额,如果您在意律师计费之高低,我们不是您的最佳选择。

    2.可以风险代理吗?

    答:我们不受理风险代理法律事务,律师费得在委托时一次性付清。原因是我们会把全部精力用于办案,不会随时惦记着还有律师费没有收取。

    3.律师为什么不保证一定胜诉?

    答:我们受理法律事务,会审慎评估法律事务解决方案的可行性。但影响胜诉的因素除了律师的执业水准之外,还有案件本身的事实和证据等多种因素,当事人参加诉讼,应当合理预期法律风险。

    4.我想先咨询一下,再决定是否委托律师办理,可以吗?

    答:可以先按不同事项提交咨询办理单,并支付相应咨询费,具体可查看(点击查看)。咨询后,需要进一步委托律师办理的,可以从应付律师费金额中扣减已付咨询费。

    5.你们的优势是什么?

    答:专业,具体体现在法律解决方案和律师代理意见上。

    第一步:了解业务 第二步:提交办理单 第三步:事务所受理 第四步:律师办理
    业务:铁路运输损害纠纷 扫一扫,提交办理单 律师研判案情 专业律师办理
    律师业务统一代码:5001002017070647 完整准确地提交办理单 >> 帮助中心 按标准计收律师费,签署正式合同 专业律师承办委托的法律事务
    律师的甄别
    识别真假律师
    对律师的错误解读
    以什么标准判断律师是否专业
    律师的作用
    为什么需要律师
    律师表现对于胜诉到底有多大影响
    律师告诉您官司打不赢的十大原因
    律师为什么不能给你做胜诉承诺
    如何选择律师
    聘请律师的误区
    找律师,最忌讳说这八句话
    律师不接待的十类当事人
    律师收费标准
    重庆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标准
    你知道律师是如何收费的吗
    同样的事情,律师收费可能会不一样
    律师对刑事案件不能实行风险收费
    委托流程
    重庆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流程
    咨询律师
    重庆律师法律事务受理大厅
    律师服务大厅
    诉讼代理法律事务中心
    刑事辩护法律事务中心
    律师专项法律事务中心
    法律顾问法律事务中心
    关注律师微博和微信
    All RIGHTS RESERVED © CNLAWWEB.NET 2008-2024   |   重庆妙珠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关于我们使用协议联系方式   |   工信部ICP备案:渝ICP备08101889号-3    国际联网备案:  渝公网安备 50010502000058号